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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狱表 唐 · 徐坚
 出处:全唐文卷二百七十二
臣闻上天之道。
先春而后秋。
圣人制法。
外刑而内礼。
故知三辟之设。
王者不得已而用之。
今帝命惟新。
六合光宅。
远无异望。
迩无异言。
亦宜安彼反侧。
示以宽典。
臣窃见神都诸部勘当所。
寻有敕停勘。
迄至于今。
犹尚追摄。
岂非勘当使等志希侥倖。
执斯刻薄。
以为已能哉。
长奸滥之源。
伤醇和之化。
伏愿即停之。
臣又闻书有五听。
虑失情实也。
令著三覆。
恐致虚枉也。
比见有敕勘当反逆。
使者得实便决。
然人命至重。
死不可生。
傥万分之中。
有一不实。
欲诉无路。
怀枉谁明。
饮恨吞声。
赤族从戮。
岂不痛哉。
此不足以肃奸逆而明典刑。
适所以长威福而生疑惧。
臣望绝此处分。
依法覆奏。
则死者甘伏。
知泣辜之恩。
生人欢悦。
见详刑之意。
法官之任。
人命所悬。
若不择。
恐招枉滥。
诸官僚之内。
有用法宽平。
为众所称者。
愿亲而进之。
处事深酷。
不允人望者。
愿疏而退之。
囹圄无冤。
亿兆幸甚。
臣又闻罚不及嗣。
虞帝之明规。
罪不至孥。
汉君之茂德
郤芮作乱。
郤缺登朝。
嵇康被刑。
嵇绍入用。
终能立功白狄。
效死汤阴
千载美谈。
斯为称首。
父子犹其若此。
馀亲尚何疑哉。
窃见逆人之亲。
选曹广责。
至于无亲无服。
亦数十条。
士子之中。
十将三四。
今圣人在上。
宝命惟新。
有道贱贫。
实为深耻。
遂令此等。
长从遐弃。
怀才抱器。
将何望哉。
是以圣意哀矜。
频降恩制。
令同常例。
各使坦怀。
姚璹之徒。
皆逢委任。
而在下僚列。
不识天心。
苟求微疵。
不宏大体。
又准敕。
逆人同堂亲。
不得任京官及两畿三辅官。
准法。
刑戮缌麻亲。
不得充近侍宿卫
臣望申敕有司。
敕令逆人外。
不得辄为勘责。
收其贤能。
示之旷荡。
斯巍巍之德。
作范百王。
穆穆之风。
垂裕千祀。
汪绎降官词头 南宋 · 吴泳
 出处:全宋文卷七二四一、《鹤林集》卷二一
臣闻明允笃忱,共懿惠和,谓之才子,世济其美者也;
顽嚣不友,傲狠乱常,谓之不才子,世济其凶者也。
济美者善加益而不知,济凶者恶欲掩而自著。
是以操赏善罚恶之柄者,必自其源流观之,则才与不才斯过半矣。
恭惟皇帝陛下励精更化,宣明典章,录用及于名臣之家,旌褒逮于贤者之后,其所以振幽发潜,惠至渥也。
独惟奸谀之既死者未诛,凶暴之济恶者犹在。
臣职隶西省,每见有伤于名教,有害于国家者,不敢不为陛下疏别而诵言之。
臣窃见降授朝散大夫汪绎,乃义端之子。
义端在绍熙间曾为察官,在庆元初曾为中书舍人,彼岂不知宗赵汝愚德在生民,勋在王室,望在缙绅士大夫?
而三上台疏,极其诋诬;
一草谪词,至引刘屈氂、李林甫事以相挤排。
不惟不能分别善恶,而且欲陷正人于死地。
当时论者,直以凶人目之,以傲象目之,以奴隶目之。
所幸给事中黄裳能声其罪于绍熙之时,而无人焉秉诛奸之笔于庆元以后。
臣每读国史至此,未尝不痛恨太息。
今绎之不才,劣于义端,而奸凶极恶又有甚焉。
盖其居官也,以酷为能,以贪为宝。
席卷仪真,见于论疏;
彗扫宁国,形于赋咏。
手执告缗之令,口含罗织之经,凡豪家大姓之饶于财、赢于产者,靡不被其毒手,凶人不足以尽之也。
其居家也,为弟不友,为长不义。
会宾不以礼,而以黄白之多少相誇雄;
禔身不以律,而以丹书之轻重相讥诮。
一语不咸,则杯酒殷勤之欢翻为寇雠;
一事弗协,则家庭燕私之丑亦相告讦。
屠牛之讼,至今传之,人莫不鄙笑,是象傲不足以尽之也。
其奉权要也,月有月献,岁有岁献。
每一番通讯台馈,辄数千缗;
而四节庆遗相府,动数万计。
绶献朱床,既极精巧;
贡珍玉狮子,尤高且大。
下至舆仆干办,倾身事之,弗以为耻,奴隶不足以尽之也。
夫凶,一极也;
傲,悖德也;
奴隶,贱名也。
决非积善之家所宜有也。
义端之首恶,既已逋诛于身后,则如绎之济恶,岂宜漏网于生前?
江东宪臣廉访来上,考其奸状,自合窜谪,而仅从镌褫,则是丘山之过而毫发之罚,其何以惩贪暴而励忠廉哉?
臣愚欲望陛下特发睿断,重赐屏斥。
或朝廷忠厚,未欲屏之远方,亦乞更欲镌降,永不叙用,以为世济奸凶者之戒。
所有词命,臣未敢撰进。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臣既具奏汪绎世济其凶等事,因契勘绍熙庆元间稔奸积恶、朋邪丑正者,不但义端一人,如胡紞、李沭、沈继祖、刘德秀之徒,尤号为攘臂以挤排故老、击逐善类者。
使其若子若孙颇能畏饬,如蔡叔之后而有蔡仲冀芮之后而有冀缺张汤之后而有张安世,朝廷洒濯而用之,则固不必以世论。
其或狠暴贪戾有亦如绎之所为,则当终身锢废,不应使之参错州县间,蠹国伤财,永为民害也。
臣固非越职言事,盖自隆兴以来,中舍缴奏,亦有论及一人而带说三四人者,故实具在,用敢援此言之。
其于大明黜陟之朝,诚非小补。
伏乞并赐施行。
刘壮舆论国语书 北宋 · 晁补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一八、《鸡肋集》卷五二、《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一一、《苏门六君子文粹》卷六八、《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二○八、《三刘家集》附录
补之再拜。
辱书以《国语》二事相切磋,甚厚。
所援据通洽而议近正,又以知别后学问之益,殊欣喜也。
然齐桓、晋文同功一体,皆仲尼之徒所不道。
晋文入异,此但一事,未可言优于桓也,亦不当称周之盛德,以类其迹之近似者,以大重耳、子犯之谋而疑后世。
凡圣人所以与霸者,非与其假仁义也,与其假仁义以成功而民赖焉。
方其走狄避患,区区窃仁义之迹以图济其私,未足称于大君子之前也。
亡人从者,其文义可观而士溺焉。
若进疑于岐山、盟津,退不失为季札,则僭且不类甚矣。
岐山、盟津,来书所谓拟人必于其伦者,此甚不可。
若退为季札,则非重耳之本心也。
岐山去国而成国无豳岐之异,夫何所待盟津?
以国为天下,退修德以待之,非诸侯公子失国反国之比。
重耳以谗出逃父之诛,不与奚齐、卓子争立足矣。
国人自杀奚齐、卓子,国无君而己义嗣,入可也,胡为乎委幼且不肖之夷吾,以敝晋而流祸如此其酷哉?
若曰桓讨子纠,则高梁之事与生窦奚辨?
壮舆其未之思耶?
补之为此论者,以樀夫假仁义之微情,使当其分而止,不欲使夫谲甚而疑圣也,岂善冀芮之谋以子犯为诚不及者哉!
以谓「夷吾亦晋嗣,苟可以入而存国,虽走梁而援秦,奚不可」者,卒其不与夷吾,则入晋而不能善晋也。
苟善晋,《春秋》亦将与之。
使桓、文徒窃仁义之名以济其私,而其成功,民无所赖,则《春秋》犹不与。
《公羊》论享国长短,美见未见,固非是。
要之,《春秋》随事褒贬,无始终善者也。
其曰实与而文不与,乃补之犹反是。
圣人于齐、晋,皆文与而实不与。
实不与者,以其假仁义;
文与者,无王不得已也。
孟子谓彼善于此为至论。
壮舆疑于王迹,则假者之情后终不得而诛矣。
荀息事,始意壮舆之死,再得来问,乃与补之论其悖者无异。
荀息,世未有知其非者也,独吾两人非之耳。
凡小人之事主也,生则阿其欲以蒙利,死则择利而背之。
荀息献公之生,罪也,死则曰虽无益也,将焉避之,是岂小人之所能哉?
故后世惑焉,以其复言乱信义之实。
而《左氏》述其忠正,《公羊》类夫仇孔,非壮舆卓然自信,几何不须而靡也。
召忽死子纠,天下不称其是,亦不诛其非,始无善而终无恶也。
荀息奚齐,论者至今谓夫疑于信义也,否则荀息何足议哉?
虽然,荀息愚不幸,既许其君以死矣,至于不济。
壮舆以谓宁死而不贰之为良,抑贰而不死之为是。
将死与不死,于荀息无轻重,皆不可也。
天下固无皆不可之义,壮舆必能处之矣。
惟其要终之义,不足以救初之恶,与其苟免如犬彘,则死为可进。
补之以谓进荀息以甚苟免之祸,知宗元为学《春秋》而通者。
不然,则可以死如召忽,可以无死如管仲
要其终,义所在何如耳。
张禹、李绩蒙丧邦之旧,事与荀息类。
而禹、绩皆不死,为愧于荀息
若曰汉、唐事,禹、绩不得预其祸,则狐掘之必狐埋之,己首祸而身不预,则何如?
馀非面不尽。
补之再拜。
论春秋 南宋 · 杨简
 出处:全宋文卷六二二五、《慈湖先生遗书》卷九
《春秋》于鲁桓书「至」,至者,以礼至于庙也。
春秋之时,典礼大坏,时君能以礼至于庙者无几,史书之,圣人无敢削焉。
是,之也。
说者谓危之,凿矣,左氏近之矣,而亦未有以明其为道。
鲁桓天下之大恶也,何道之有?
盖百姓日用而不自知也。
圣人如天焉,无私好,无私恶。
鲁灭大恶,圣人已著其罪,所以明其非道,非私恶也。
至于一节,犹知遵礼之善,犹知有祖庙也。
虽其中心之藏未必果出于诚,而其事则礼也,圣人知所是也。
是者是道,非者非道。
《春秋》不以善掩恶,不以恶掩善,终不以桓公弥天之恶掩其毫毛之善,以善者道之所在,圣人不得不明之也。
《春秋》借二百四十二年之行事以明斯道,非为《春秋》之君臣设也,为万世设也。
《春秋》为明道而作,所以使天下后世知是者是道,非者非道。
而诸儒作传,不胜异说,或以为尊王贱霸,或以为谨华夷之辨,或以为正名分,或以为诛心。
凡此固《春秋》所有,然皆指其一端,大旨终不明白。
子曰:『吾志在春秋』。
于二百四十二年扰扰颠倒错乱中,而或因或作,是是非非,靡不曲当。
所是是道,所非非道,如四时之错行,如日月之代明,皆所以明彰大道。
古诸侯无私史。
《周官》小史掌邦国之志,《费誓》载《周书》,汉汝江沱之诗编诸二《南》。
自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三史作,而诸侯有私史矣。
孔子因之,道之变也。
《春秋左氏传》襄四年穆叔如晋一章,与《国语》大同小异,义不甚同。
《大戴记》与《家语·王言》等篇亦大同小异,义亦大殊。
以是知尽信书不如无书。
书难尽信,于是甚明。
《春秋》人物多贤,而吴季子、晋成鱄,其言某尤心敬焉。
季子请观周乐,使工为之歌,至歌《颂》,曰:「至矣哉!
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迩而不偪,远而不携,迁而不淫,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用而不匮,广而不宣,施而不费,取而不贪,处而不底,行而不流。
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
季子非有道,安能为此言?
成鱄曰:「《诗》曰:『维此文王,帝度其心。
莫其德音,其德克明
克明克类,克长克君。
王此大国,克顺比,比于文王』。
心能制义曰度,德正应和曰莫,照临四方曰明,勤施无私曰类,教诲不倦曰长,赏庆刑威曰君,慈和遍服曰顺,择善而从之曰比,经纬天地曰文」。
某甚有味乎应和之莫,照临之明,经纬天地之文也。
秦穆公欲立重耳穆公之心本善也,公子絷以利说之而移。
晋夷吾欲从兄于翟,夷吾之心本善也,冀芮以利说之而移。
兹利也,乃害也。
韩原之战,穆公几为韩简所止,徇絷之说,以至于此也。
夷吾虽以不正得国,身陷于恶,子不免戮,害孰甚焉!
汲古问:「《春秋》经有书『王正月』,有不书『王正月』,此是略阙文否」?
先生曰:「十一公之元年皆书『王正月』,惟桓公三年而后不书『王』,定公元年不书『正月』,而书『王三月」』。
汲古云:「未达其义」。
先生曰:「不书者,非脱阙也。
孔子削之也。
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即此类也。
盖《春秋》法甚严而亦甚宽。
鲁桓弑君,周王当诛之,至三年而王不能诛,始不书『王』。
鲁昭公之见逐于三家,薨于乾侯。
逐虽轻于弑,既七年矣,故定公元年不书『王正月』,明王不能正三家之罪而讨之」。
汲古见《庄子》云,仲尼曰:「天下有大戒二:其一命也,其一义也。
子之爱亲,命也;
臣之事君,义也。
事其亲者,不择地而安之,孝之至也。
事其君者,不择事而安之,忠之盛也」。
汲古谓:「忠孝名虽异,而实无异。
如以有二言之,恐非圣人语。
孔子曰:『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又曰:『以孝事君则忠』。
又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
庄子以一命一义而分忠孝,以为圣人语,诚难取信」。
先生曰:「忠孝一心,无惑于异论。
如周曰以无为首,又曰物不胜天久矣,是皆自纷纷于意虑之间,岂知乎孔子
曰「天下何思何虑」,又曰「汝神将守形,形乃长生」。
既谆谆言无物之妙,而又曰守形,陋矣,又自矛盾矣。
汲古问:「昭公十九年夏五月戊辰许世子止弑其君买,以进药致祸,何《春秋》书弑其君?
《左氏》曰:『许悼公太子止之药,卒,太子奔晋,《书》曰弑其君』。
《公羊》曰:『曷为加弑?
讥子之道不尽也』。
《谷梁》曰:『弑,正卒也,正卒则止不弑也』。
何三《传》皆言止不弑君」?
先生曰:「礼,医不三世,不服其药。
如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
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
许止不慎不敬,轻果进药,致此大祸,虽奔而弃位,未踰年而卒,足明其心,而《春秋》犹加之以弑名者,所以明道也。
夫人心自善,自清明谨重,必不轻进其药于君亲。
惟其意动而昏,不敬不谨,故轻进药于君亲,而不免此祸。
许止虽未踰年而死,亦不足以赎弑君之罪者。
孔子不削,欲使后世深思力索,求免此罪,必至于复吾本有之道心,则静重敬谨,自备万善,自绝万过,自信其可以免矣」。